雷兴虎,男,1961年3月生,陕西省铜川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12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自1983年8月起一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1998年12月被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年应邀到德国萨尔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和法国巴黎第十大学进行学术访问,2003年应邀到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进行校际交流和合作考察。2004年入选《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名人(第3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版),2004年在学校“511”人才工程建设中被遴选为首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07年应邀到马来西亚董教总教育中心(新纪元学院)讲授公司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