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时面对违法强拆很多老百姓都是畏惧的,如果赶上了违法强拆拆错房屋拆到自己家,则更是无语。那么,遇到这种拆错房屋的情形,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怎么申请赔偿呢?
一、选择提起赔偿之诉
一方面赔偿能够吸收补偿,相比补偿程序,行政赔偿具有惩罚性,对当事人保护更加彻底;另一方面行政补偿一般对应的是合法行政行为,而行政赔偿则对应着违法行政行为,在程序设计上也更加顺畅自然。需要强调的是,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程序不能重复适用。
二、处理原则
1、对被拆迁人的相应赔偿不应低于其原应得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2、以填平补齐其受损的财产权利为限,并尽可能给予被拆迁人必要、合理的照顾和安排。应当考量其他被拆迁户以及当地其他项目的类似补偿方式与标准、安置情况,全面考虑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连续性、一致性和公平性。
3、积极协调化解争议。
三、赔偿方式
在赔偿案件中,支付赔偿金以及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均是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包括因违法强拆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应包括被征收人所享有的全部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等。为确保被拆迁人获得及时、公平、公正的救济,在确定赔偿方式时,赋予被拆迁人既可以选择货币赔偿,也可以选择安置房屋的权利。
四、赔偿标准和范围
1.被强拆房屋损失的赔偿。对被拆房屋损失的赔偿,应以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为限,目的是填平补齐被拆迁人受损的财产权利。同时,与补偿利益相比,赔偿要考虑给予被拆迁人适当的照顾和安排,以体现对违法强拆的惩罚性。
2.室内物品损失的赔偿。人民法院可根据被拆迁人提供的现场照片、物品损失清单,结合日常生活经验,考虑物品折旧等因素,对被拆迁人的赔偿请求合情合理进行酌定处理。
3.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此补偿因征收给被拆迁人经营造成的临时性经营困难,具有过渡费用性质,因而只能计算适当期间或者按照房屋补偿金额的适当比例计付。
4.临时安置费、逾期利息等其他损失的赔偿。临时安置费的具体标准不能低于各地确定的统一标准,当数额过低时侵害被拆迁人正当利益时,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依法赔偿。
文章来源:北京美泰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