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律师赖绍松提醒,应当在借名买房合同中格外注明“经双方协商以甲方的名义购房,本房屋由乙方出资购买,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等特殊条款,防止因房屋所有权不明确。...
本案中开发商关于解除权的约定由格式条款之嫌,李某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并不影响居住,故而李某并不能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而拒绝收房,开发商无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房地产律师认为抵押人虽未履行通知或告知义务就转让抵押物的行为,但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转让行为对抵押权没有影响,抵押物转让行为仍然有效。...
中国房地产律师赖绍松提醒:房地产公司故意隐瞒讼争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事后亦未能采取补救措施撤销在讼争房屋上所设定的抵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则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房地产律师指出,判断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是本约还是预约的根本标准应当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有意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在双方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房地产律师指出购房者在房屋买卖过程,遭遇房地产企业欺诈,购房者可以行使合同变更权、撤销权、解除权及返还错误请求权。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申请撤销合同。...